委托软件开发知识产权归属(软件开发知识产权归甲方还是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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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目录一览:
委托开发的软件著作权归谁所有?
由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开发的软件,其软件著作权的归属由各合作开发者签订书面合同约定。无明确约定的。
一是合作开发的软件可以分割使用的,开发者对各自开发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权利时不得扩展到合作开发的软件整体的著作权。
二是合作开发的软件不能分割使用的,软件著作权由各开发和作者共同享有,由合作者通过协商一致行使。如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权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所得收益应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开发者。
扩展资料:
著作权属:
1、通过登记机构的定期公告,可以向社会宣传自己的产品。
2、在进行软件版权贸易时,认证将使您的软件作品价值倍增。
3、 在发生软件著作权争议时,如果不经登记,著作权人很难举证说明作品完成的时间以及所有人。
4、合法在我国境内经营或者销售该软件产品,并可以出版发行。
5、 在进行软件产品登记的时候可以作为自主知识产权的证明材料。
6、 在进行软件企业认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时可以作为自主开发或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的证明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软件著作权
如果我请软件开发公司做软件,那个软件的知识产权归谁?
这个答案有错误,
软件委托开发,如果委托合同没有明确约定知识产权的归属。则软件的知识产权属于被委托人(即软件公司),委托人只是有独享的排他的使用权。
另外,关于软件的知识产权大多多指软件著作权,著作权的保护只是保护作品的表现形式(软件程序、界面、源代码序列等),而对于构思不予以保护,所以也无因为构思是你的,软件知识产权就是你的说法;如果你要保护你的构思,可以把它列为商业秘密,并与软件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且在委托开发合同中约定软件的知识产权归委托人所有。
软件外包知识产权归属,影响法院判决么
在软件外包项目中,知识产权归属是一个重要的问题,可能会对法院判决产生影响。
通常情况下,软件外包项目中的知识产权属于委托方,也就是委托软件外包开发的公司或个人。但是,如果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没有明确规定知识产权归属,或者合同中存在矛盾或模糊之处,则可能会导致法院判决时存在影响。
合作双方知识产权归属
委托开发合作中的知识产权归属,有约定的从约定,即委托开发过程中所产生的专利、技术秘密等知识产权的归属问题,双方可进行协商,根据协商来确定知识产权归属。
如果双方在委托开发合同中对知识产权的归属没有进行约定,则依据《合同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其知识产权归属如下:
1.专利申请权归研发人员即受托人;委托人可免费实施该专利。
2.对于开发过程中产生的技术秘密,双方均有使用及转让的权利。
产生的技术秘密可不经对方同意而自己使用;
可以普通许可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该技术秘密;若以独占或排他方式进行许可的,则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或追认;若合同另一方拒绝同意或追认的,则该独占或排他许可无效。
任一方可将技术秘密转让给第三人;转让需经合同另一方同意或追认,否则转让无效。且受托人不得在向委托人交付研究开发成果前,将该成果转让给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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